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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落实一律拘留企业法人,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唐山市:重污染天气钢企必须限到位、停到位!

3月13日晚,唐山市召开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落实紧急部署会议,副市长李贵富出席并讲话,强调要不折不扣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坚决提升执法执纪效能,全力推动唐山市大气质量快速好转、根本好转。

市生态环境局在会上通报了近期生态环境部和省生态环境厅检查发现我市企业不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要求问题,市公安局通报了有关钢铁企业环境违法问题刑事案件查处情况

李贵富指出,要坚持政治导向、提高思想认识,站在加快“三个努力建成”步伐、增进民生福祉、推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大局高度,认真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要求,持续改善空气质量;各企业要切实履行治污减排主体责任,不折不扣执行停限产各项措施,各级各有关部门“一把手”亲自挂帅,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全市共同努力,坚决打赢3月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战。

李贵富强调,各企业要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该限的必须限到位、该停的必须停到位,必保50%减排目标。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对企业进行全面检查,查在线监测数据、查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查排放标准执行、查中控运行平台、查排污许可、查重型运输车辆出入,对未落实应急响应要求和违法排污的企业要坚决依法严惩,一律收回排污许可证,实施顶格处罚、按日计罚,污染排放绩效评级降为D级;一律清算未落实停限产要求多排放的污染物排放量,今后实施3倍惩罚性减排措施;一律对企业法人实施拘留,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一律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并纳入诚信体系黑名单。要坚决提升执法执纪效能,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坚决与污染行为作斗争,对履职不到位、监管失职的责任人严肃进行追责问责。

市直相关部门和有关县(市、区)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3月11日,唐山市古冶区依法查处唐山不锈钢有限责任公司违规从事生产活动违法行为,公司负责人刘某某和李某被行政拘留。

经查证,唐山不锈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兼法人代表刘某某在明知公司排污许可证到期未延续的情况下,安排该企业进行生产活动并排放污染物,2021年2月17日被古冶区生态环境分局责令停产整改后拒不改正,且在唐山市启动重污染天气二级应级响应期间,不执行政府停产指令,违规从事生产活动;该厂炼钢生产副总经理李某,在明知政府发布重污染天气二级应级响应通知要求该厂停限产的情况下,拒不执行政府停限产指令,安排工人违规生产。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63条第二项(违反国家规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之规定,古冶公安分局于3月11日,给予违法人员刘某某行政拘留15日处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给予李某行政拘留十日,并处500元罚款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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