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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 岫岩已整改20个案件问责12人

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辽宁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以来,为办理好环境信访案件,岫岩县委、县政府提前谋划、有序推进,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目前,岫岩已完成转办的信访举报问题20件,问责12人。

147次深入现场 推动问题第一时间解决

4月6日,全省督察迎检工作会后,岫岩立即召开迎检工作动员会议,要求针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迅速制定和落实整改方案,建立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确保每一个问题都有整治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主体、责任人。要抓住重点关键,全力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工作。为了保障督察工作顺利开展,岫岩成立了以书记、县长为组长,各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工作协调组,并设立集中办公区,建立7个工作组,由分管副县长带队入驻,牵头负责本次督察案件办理等各项工作,确保接到交办案件第一时间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开展调查核查工作。
在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期间,岫岩县委常委会和县政府常务会议先后4次听取案件办理工作情况汇报,县政府先后召开24次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形势,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问题,推动案件办理工作,确保案件“当日办理、三日办结”。筹措民资金1000余万元用于建设岫岩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居民污水集中收集管网。在案件办理工作中,岫岩工作协调组先后147次深入现场,实地了解案件情况,核查相关工作。

已完成整改事项20件 关键问题绝不护短

此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共交办鞍山市33批举报受理事项,涉及岫岩共24批、49件,共涉及5方面环境问题,其中,大气环境问题17个,占问题总数的25%;水环境问题18个,占问题总数的26%;土壤环境问题8个,占问题总数的11.5%;生态环境问题23个,占问题总数的33%;噪音环境问题3个,占问题总数的4.5%。在受理的举报案件中,岫岩满族自治县达利矿产品有限公司因违法占用林地被群众举报。达利矿业有限公司是岫岩重点税收企业,在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上发挥重要作用。企业在建设过程中,共发生3次违法使用林地情况,共非法使用林地12.63亩。为彻底解决达利矿业有限公司违法占用林地的问题,推动本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岫岩满族自治县政府不遮掩护短,担责尽责,坚持边督边改,立行立改,给企业经营者分析形势,摆明道理。目前企业已自行拆除在违法占用林地上建设的上料棚、窑炉、油罐和煤棚等建筑物,恢复林地种植条件。岫岩现已完成立行立改、边督边改20件。

健全责任追究机制 已问责12人

在整改过程中,岫岩也建立健全了责任追究机制,岫岩满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全程参与案件办理,依规依纪依法做好追责问责工作,目前已对达利矿业有限公司违法占用林地问题启动追踪程序,共问责12人,其中副科级2人、一级员额法官2人、科员8人。此外,对香山矿业有限公司违法占林占地、万成镁业集团违法毁林、竹源石业有限公司违法占林占地问题也启动追责程序,案件正在办理之中。

案件数量大幅下降 提高群众满意率

与以往环保督察相比,此次岫岩满族自治县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案件出现了案件数量大幅下降趋势。2017年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期间岫岩受理97个案件,2018年“回头看”岫岩受理了75个案件,2020年省环保督察期间(案件受理时间为15天)岫岩受理了35件。同时,投诉内容发生变化,从过去单一的投诉污染向投诉毁林占地等破坏生态环境转变,历次督察投诉的重点是偏岭粉体加工、玉器加工和农村养殖污染,本轮环保督察没有这3类投诉案件,反映菱镁加工企业污染的案件也大幅减少。

此次中央环保督察期间,岫岩以群众满意为工作标准,成立了工作专班,严格按照“四复查”“两回访”要求,全面做好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2018年“回头看”和2020年省督察结案案件的复查回访工作,同时,案件办理部门和属地乡镇反复深入现场,认真向受投诉问题影响群众介绍案件办理政策依据、办理情况,争取群众理解支持,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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