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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地标《石灰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

日前,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石灰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该标准适用于现有石灰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新建、改扩建的石灰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与现有的DB13/ 1641-2012《石灰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相比,新标准修改了石灰窑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增加了石灰窑氨的排放浓度限值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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