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政策解读 > 制造业缓税补缴期限再延长

制造业缓税补缴期限再延长

新华社北京914日电(记者王雨萧)制造业是实体经济的根基。13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延长制造业缓税补缴期限,加力助企纾困。

会议指出,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前期缓缴的所得税等“五税两费”,91日起期限届满后再延迟4个月补缴,涉及缓税4400亿元。同时,对制造业新增增值税留抵税额即申即退,到账平均时间压缩至2个工作日,预计今年后4个月再为制造业企业退税320亿元。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表示,缓缴税费相当于国家为企业提供了一笔“无息贷款”,此次政策出台相当于“无息贷款”期限再次延长,能有效为企业减负“增氧”,更好助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

为进一步支持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发展,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14日联合印发《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继续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明确自202291日起,按照此前相关公告已享受延缓缴纳税费50%的制造业中型企业和延缓缴纳税费100%的制造业小微企业,其已缓缴税费的缓缴期限届满后继续延长4个月。

“延缓缴纳的税费包括所属期为202111月、12月,20222月、3月、4月、5月、6月(按月缴纳)或者2021年第四季度,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按季缴纳)已按规定缓缴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不包括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以及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时缴纳的税费。”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说。

例如,纳税人A属于此前相关公告规定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且按月申报缴纳相关税费,前期已按规定缓缴了所属期为202111月的相关税费,缓缴期限9个月,按原政策将在20229月申报期结束前缴纳。此次政策实施后,202111月相关税费缴纳期限自动延长4个月,可在20231月申报期内申报缴纳202212月相关税费时一并缴纳。

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了便利纳税人享受该政策,税务机关优化升级了信息系统,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已按规定享受延缓缴纳税费政策的,在延缓缴纳期限届满后,无需纳税人操作,缓缴期限自动延长4个月。

 

用户指南

用户注册

采购指南

商家入驻

其它帮助

帮助中心

交易流程

合同模板

开户需知

会员协议

用户协议

易耐网公众号
400-8108-802(周一至周五 9:00--18:00)
售后服务

退货流程

争议处理

发票申请

投诉通道

招商合作

大宗采购

定制采购

融资申请

广告服务

关于我们\招聘信息\服务条款\核心优势\联系我们\物流商登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备案:京ICP备17007089号-2

CopyRight © 2016,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