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生态环境厅与省直七部门(单位)建立突发环境事件联动机制
为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与应对工作,省生态环境厅主动作为,认真谋划,与省公安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应急厅、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等7个部门和单位共同签订了突发环境事件联防联控框架协议。
协议着眼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谁来做、做什么和怎么做”等问题,从事前预防、事中应对、事后管理全过程提出联防联控的重点任务,明确了建立协作制度、加强研判预警、强化信息通报、协同污染处置和落实基础保障等重点工作。以有效预防和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妥善处理纠纷、防范重大生态环境风险为目标,推动省直各部门间加强协作,有效保障我省生态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