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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矿山安监局对矿山复工复产作出安全提示


春节过后,我省各矿山企业陆续复工复产,省应急厅提醒全省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和矿山企业,拧紧安全阀,确保开门稳、开门安。

矿山安全监管部门

01矿山安全监管部门要精准掌握矿山停产时间、停产检修及复工复产情况,摸清本地区需由矿山安全监管部门验收的矿山底数,研判各类风险,认真组织复工复产验收,防止验收工作流于形式。

02要严把验收关口。严格按照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把好矿山安全生产第一关。严防无序复产、带病复产引发安全事故,对验收把关不严的,要追究验收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03要严格验收标准。对存在组织机构不健全、安全技术管理人员配备不齐、矿山职工岗前未进行培训、隐蔽致灾因素普查不清、未开展复工复产前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生产系统运行不正常的,以及不具备《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和《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复工复产。

04要严格履行验收程序。对春节期间临时停工停产的矿山,要做好复工复产现场帮扶指导。对停工停产超过1个月的矿山,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或违法违规行为等被相关部门责令停工停产的矿山,因自然灾害或矿井灾变等原因,安全生产系统或巷道遭到严重破坏或封闭井口(采区)的矿山,必须经属地矿山安全监管部门组织验收合格,按照规定程序履行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签字手续后,方可复工复产。

矿山企业

01矿山企业复工复产前,要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复工复产方案,开展复工复产前自查自验,认真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全覆盖排查整治各系统、各环节、各灾种的风险隐患。

02要排查各系统主要设备运行情况,严防设备带病运转。

03要强化复工复产前各系统、设备调试运转期间的安全管理,确保人员、设备、作业环境符合复工复产条件。入井人员进入通风不良场所时,必须实现机械通风并检测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确保空气质量符合要求后方可进入。

04要严格组织开展岗前安全培训,重点对新工人、新转岗、新技术人员进行专项培训,确保从业人员能够熟练掌握岗位风险和应急措施,满足安全上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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