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菱镁等行业专项整治!鞍山市召开“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
3月24日,鞍山市政府新闻办组织鞍山市生态环境局召开“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会通报了2024年鞍山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成果,鞍山市空气质量连续三年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全市水环境质量实现连续六年持续改善。
2024年,鞍山市生态环境局积极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锚定“美丽鞍山”建设目标,不断强化“工程+管理、科技+执法”措施,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
鞍山市坚持工业源、扬尘源、生活源和移动源“四源同治”,多管齐下、标本兼治,全面提升大气环境治理成效,空气质量连续三年达到国家二级标准。2024年,全市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为35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324天,重污染天数3天,全面完成省考核指标任务。
为推进蓝天保卫战,鞍山市强化工程措施,全力降低污染排放。深入推进工业源治理。积极推动钢铁和65蒸吨/小时以上锅炉超低排放改造,5家重点钢铁企业完成204个超低排放改造项目,65蒸吨以上燃煤锅炉完成改造30台。加快推进散煤清洁化替代。鞍山市相关地区完成22423户散煤清洁化替代工作,有效解决散煤造成的低空面源污染问题。
强化科技支撑,提升精准治污能力。借助网格化监测微型站、视频监控、高空瞭望、微型颗粒物走航等设备,对污染源深入排查、溯源分析,绘制重点污染源分布地图,结合气象条件及时提出管控建议。建立非现场执法监控系统,完成130家镁制品企业的非现场执法过程(工况)监控系统安装联网。
强化环境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强化菱镁行业专项整治。制定《鞍山市菱镁行业生态环境专项监督帮扶行动方案》,采用异地交叉找问题、属地落实整改的闭环模式,发现的378个问题均已整改。持续强化矿山扬尘管控。发布实施《鞍山市矿山扬尘污染防治规定》,开展矿山企业监管执法,累计发现环境问题98个,立案查处18个,处罚89.6万元。持续加强移动源管控。推动注销机动车34956辆,抽检柴油货车14985台、非道路移动机械420台,921台超标排放柴油货车全部复检达标。
持续强化环境执法,严厉打击恶意偷排行为。依照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对涉水企业开展飞行监测、飞行执法,检查企业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污染物排放情况、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等,确保企业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全年查处涉水企业22家,处罚284.779万元。
下一步,鞍山市生态环境局将持续加大监测、监管和执法力度,全力改善鞍山市生态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