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第二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面启动。组建7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分别对吉林、山东、湖北、广东、四川5个省,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两家中央企业开展为期约1个月的督察进驻工作,具体如下:第六组: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组长宋秀岩,副组长林山青;第七组: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组长杨松,副组长李树铭。本次重点督察省级党委政府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省级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和担当作为情况,地市级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进落实情况。重点督察中央企业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情况,执行国家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措施、规划标准情况。在督察中,重点关注习近平总书记有关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件的办理情况;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国家战略生态环境保护要求贯彻落实情况;碳达峰、碳中和研究部署,严格控制“两高”(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上马,以及去产能“回头看”落实情况。对地方,还要重点关注重大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生态环境风险及处理情况;督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立行立改情况;生态环境保护思想认识、责任落实等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等。对中央企业,还要重点关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以及其他重要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和中央媒体曝光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环境守法和落实生态环境社会责任情况;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建设运行情况等。要求,有关省、集团公司在督察进驻期间,应把握工作节奏,突出工作重点,服务“六稳”“六保”,有力有序推进边督边改。对于督察组受理转办的群众信访举报问题,既要认真核实、坚决整改,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也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做到一事一办、一厂一策,不搞“运动式”整改。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因地制宜采取措施,努力做到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共赢。文件强调,有关省、集团公司严禁为应付督察采取紧急停工停业停产等简单粗暴行为,以及“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应对做法。要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对于生态环境问题的整改,要做到依法依规,统筹推进,按照问题的轻重缓急和难易程度,能马上解决的,要马上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要明确整改的目标、措施、时限和责任单位,督促各责任主体抓好落实。要给直接负责整改工作的单位和人员留足时间,禁止层层加码、级级提速。特别是对涉及民生的产业或领域,更要妥善处理、有序推进,坚决杜绝“一刀切”行为。对于采取“一刀切”方式消极应对督察的,督察组将严肃处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进驻期间,各督察组分别设立联系电话和邮政信箱,受理被督察对象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1个月。进驻期间(2021年8月26日—9月26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431-83112369,专门邮政信箱:吉林省长春市A065号邮政专用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1个月。进驻期间(2021年8月26日—9月26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28-60595133,专门邮政信箱:四川省成都市A372号邮政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中央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1个月。进驻期间(2021年8月26日—9月26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10-64925809,专门邮政信箱:北京市朝阳区A02909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1个月。进驻期间(2021年8月26日—9月26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10-55605920,专门邮政信箱:北京市西城区A03406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中央企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