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淘汰1200m3以下高炉、100吨以下转炉;河北省:全面淘汰1000m3以下高炉
来源:易耐网编辑:易耐网发布时间:2023/2/17
山西省:淘汰1200m3以下高炉、100吨以下转炉
近日,山西生态环境厅发布《山西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其中提出,到2025年,减污降碳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效率大幅提升,结构优化调整和绿色低碳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减污降碳协同度有效提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目标。
加大污染严重地区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力度,加快推动重点行业落后和过剩产能退出,2023年底前全面关停退出炭化室高度4.3米焦炉以及达不到超低排放要求的其他焦炉,逐步淘汰1200立方米以下高炉、100吨以下转炉、步进式烧结机、球团竖炉以及半封闭式硅锰合金、镍铁、高碳铬铁、高碳锰铁电炉。依法加快城市(含县城)建成区钢铁、焦化、水泥、化工等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对城市(含县城)建成区重污染企业实施更为严格的差异化管控措施。
到2025年山西省要力争推动100家以上重点企业开展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行动,打造“双近零”排放标杆企业。
河北省:全面淘汰1000m3以下高炉
2月7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官网发布《河北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方案决定,全面淘汰1000立方米以下高炉,推动高炉-转炉长流程炼钢转型为电炉短流程炼钢,到2025年全省电炉钢达到5%-10%。
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焦化等行业产能置换政策,逐步减少独立烧结、热轧企业数量,推动高炉-转炉长流程炼钢转型为电炉短流程炼钢,到2025年全省电炉钢达到5%-10%。
到2025年河北省钢铁企业全部达到环保绩效A级水平,能效达到标杆水平的产能力争达到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