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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材行业热点新闻

来源:易耐网编辑:易耐网发布时间:2024/2/2

本周目录

 

1、辽宁省工信厅126日印发《辽宁省菱镁矿浮选及镁砂行业产能置换办法》

2、海城市召开菱镁企业整治百日攻坚动员部署会议

3、中钢洛耐院李红霞荣获首届国家卓越工程师称号

4、鹤岗:力争今年石墨产业产值翻一番

5、重磅!中国五矿石墨高温纯化技术取得突破

6、国际钢铁:2023年全球粗钢产量为18.827亿吨

7、工业利润:2023年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76858.3亿元 同比下降2.3%

8、生态环境部:持之以恒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01辽宁省工信厅126日印发《辽宁省菱镁矿浮选及镁砂行业产能置换办法》

第一条为深入推进菱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效遏制菱镁矿浮选及镁砂产能过剩,促进装备技术升级,依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菱镁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23〕15号)《辽宁省菱镁行业专项整治方案》(辽政办〔2023〕34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辽宁省内所有新、改、扩建菱镁矿浮选及镁砂(轻烧氧化镁、重烧镁砂、中档镁砂、高纯镁砂、电熔镁砂,含合成砂)项目。

第三条严禁备案和新建新增产能的菱镁矿浮选及镁砂项目。确有必要建设的,必须实施等量或减量置换。建设项目备案前须制定产能置换方案。依托现有主体设备(生产线)实施节能降碳减排、数字化改造等不新增产能的技改项目,可不制定产能置换方案。
第四条各市应在镁砂产能控制上限内开展工作。鞍山、营口、丹东市镁砂产能控制上限分别为1500万吨/年、890万吨/年、50万吨/年;其他市原则上不增加,总和控制在60万吨/年以下。各市合规镁砂产能达到上限后,自行停止受理镁砂产能置换申请。
第五条企业开展产能置换,应切实贯彻省、市关于菱镁行业高质量发展的精神和要求,有利于推动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统筹考虑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容量、能源消耗、资源禀赋、物流运输等因素,诚实守信,慎重决策,做好可行性研究,制定好产能置换方案。
第六条等量置换是指建设项目产能等于所置换的退出产能,减量置换是指建设项目产能小于所置换的退出产能。每建设1吨浮选产能须退出不低于1吨相应产能,每建设1吨镁砂产能原则上须退出不低于1.4吨相应产能。对单窑产能在20万吨/年及以上的轻烧氧化镁和重烧镁砂生产线建设项目,每建设1吨镁砂产能须退出不低于1.2吨相应产能。
第七条各市根据本地镁砂产能过剩程度和产品结构,可进一步提高不同镁砂产品的置换比例。重烧镁砂产能可置换为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低的轻烧氧化镁等产品产能,并适当提高置换比例。其他镁砂产品间产能不得相互置换。
第八条建立菱镁矿浮选及镁砂生产线清单制度,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在门户网站公示、公告本区域内已投产的合规菱镁矿浮选及镁砂生产线清单,定期更新,接受社会监督,并报备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汇总建立全省菱镁矿浮选及镁砂合规生产线清单,在相关网站予以公开。
第九条用于建设项目置换的退出产能,必须为合规产能,且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开的生产线清单之内。经全省菱镁行业专项整治整改后仍缺少备案等审批手续的不合规产能,公告退出前已拆除主体设备的产能,已超过明令淘汰期限的淘汰类产能,不得用于产能置换。
合规产能指经全省菱镁行业专项整治的备案、环评批复、环保验收、排污许可证、土地证、能评批复等审批手续合规的产能。
第十条用于置换的退出产能原则上依据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上设计产能确定。对实际产能小于核准或备案产能的,按实际产能核定;对实际产能大于核准或备案产能的,按核准或备案产能核定。实际产能须经现场核实查验主体设备规格等情况,按照产能换算表(附件2)核定。
第十一条用于产能置换的生产线在公告退出6个月内应拆除,建设项目投产时间早于此时间点的,须在建设项目投产前拆除。所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对拆除情况开展验收并在部门门户网站公告,报备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因法院查封设备导致暂时无法拆除的,企业向社会公开承诺不再恢复生产,视同已拆除,待具备拆除条件后立即拆除。
第十二条产能置换方案由项目建设企业制定,向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产能置换方案公告申请,逐级通过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智慧管理平台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对产能置换方案进行审核,并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告。跨市产能置换的,出让地市级工业和信息化局需出具同意产能出让的意见。
已公告的产能置换方案应在三年内执行和落实,对三年内未完成建设的项目,自动撤销产能置换方案公告。
第十三条产能置换公告申请内容包括书面申请、产能置换方案及相关材料。
1. 书面申请。
2. 产能置换方案包括建设项目和退出产能情况,须明确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附件3):
(1) 项目建设企业名称、建设地址、主体设备(生产线)名称、规格数量、主要产品、设计产能、开工时间、投产时间、置换比例。
(2) 退出产能所属企业名称、地址、主要产品、退出的主体设备(生产线)型号规格数量、设计产能、核定产能、关停时间、拆除完成时间。
3. 相关材料:
(1) 退出产能现场审核意见表(附件4)。
(2) 退出产能的合规性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产能退出企业公章。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备案文件、环评批复、环保验收、排污许可证、土地证、能评批复等合规性文件材料。
(3) 产能退出企业确保职工安置到位、退出产能真实准确、无重复使用、按期拆除退出产能的书面承诺(附件5)。
(4) 跨市产能置换的,须出具出让地市级工业和信息化局同意产能出让的意见。
第十四条责任与监督:
1. 企业对产能置换方案的制定和执行负有主体责任。项目建设企业要严格执行产能置换方案,及时报备方案完成情况。产能退出企业按时限要求拆除用于产能置换的生产线,收集整理好相关证明材料和影像资料,及时向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申请验收。项目建设企业及时报告新建项目投产情况,配合做好对产能置换方案落实情况的查验。
2. 退出产能和建设项目所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产能置换方案及相关附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初审,督促退出产能按期拆除、组织现场验收,保存相关证明材料和影像资料,组织查验建设项目的实际产能,在部门门户网站公告退出产能拆除和建设项目实际产能验收结果。
3. 对已公告产能置换方案执行不到位,存在弄虚作假、违规新增产能的企业,依法依规进行处罚,整改到位前不得投产,并提请有关方面联合惩戒。各级项目备案审批部门和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做好落实衔接。
4.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退出产能拆除和建设项目实际产能验收情况开展抽查检查。
5. 鼓励利用第三方参与产能置换方案审核、产能核定等工作。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媒体等社会各界监督作用。各地要畅通举报渠道,鼓励企业及地区间互相监督。
6. 产能退出企业在拆除设备(生产线)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安全生产要求作业。
7. 对产能置换方案审核把关不严、监督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严重的地区,将暂停该地区的产能置换工作。对产能置换方案审核把关、监督落实等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个人,将提请相关部门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辽宁省菱镁矿浮选及镁砂行业产能置换办法(试行)》(辽工信建材〔2020〕157号)废止。
注:1.合成砂:包括但不限于镁钙、镁硅、镁铁、镁铬、镁铝尖晶石、镁橄榄石、白云石砂等含有氧化镁和其他组分的镁砂。
2. 所称“市”指设区市。
3. 所称“产能”是指菱镁矿浮选、镁砂生产主体设备所对应的年生产能力。
4.相关公示期限不少于10个工作日。

来源:辽宁省非金属矿工业协会

来源:辽宁省非金属矿工业协会

02海城市召开菱镁企业整治百日攻坚动员部署会议

125日,海城市召开了菱镁企业整治百日攻坚动员部署会议


会议传达、讲解了《鞍山市菱镁行业生态环境专项监督帮扶行动方案》《鞍山市菱镁行业企业深入整治工作操作办法》;深度解读了《辽宁省推进菱镁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以及强化污染深度治理相关要求。会议要求,要实施区域环境集中治理,有效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严格执行镁制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强无组织排放治理,不断提高污染物收集效率和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强矿山、道路、裸露地面、物料堆场等扬尘污染综合整治。

会议强调,要高度重视菱镁整治相关工作。菱镁整治与各相关镇(街)工作开展、各企业发展息息相关。多年来海城市菱镁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有需要改进之处。要抓住当前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强企业精细化管理、有关扬尘治理,例如企业厂区地面积尘、清扫不及时、门窗关闭不严、破损未及时修复等相关问题。相关镇(街)要落实属地责任,落实深度治理相关要求。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履行社会责任,通过有效管控、自主减排,实现区域环境的改善与群众满意度的提升。鞍山市生态环境局海城分局、相关镇(街)、各企业要形成合力,拧成一股绳,摸底数、定问题、抓整改、促提升、见成效,通过各项措施、行动的落实,实施常态化监督管理,推动海城市菱镁行业高质量发展。

03中钢洛耐院李红霞荣获首届国家卓越工程师称号

1月19日,“国家工程师奖”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先进耐火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中钢集团洛阳耐火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名誉院长、中国宝武首席科学家、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席科学家李红霞等81名个人获得“国家卓越工程师”荣誉称号,50个团队获得“国家卓越工程师团队”荣誉称号。本次“国家工程师奖”是党中央、国务院为表彰工程技术领域先进典型首次开展的“国家工程师奖”评选。“国家卓越工程师”奖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师领域的最高荣誉,向“国家卓越工程师”和“国家卓越工程师团队”致以最高礼赞,就是对自主创新和自立自强的礼赞。

作为工程技术领域的先进典型代表,李红霞此次获得“国家卓越工程师”荣誉称号是党中央和国务院对如李红霞一样深耕科研创新、坚守科技报国使命的工程技术领域人员的莫大鼓励,是对中钢集团洛阳耐火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在耐火材料及相关领域科技创新工作的充分肯定,中钢洛耐院各级科研技术人员备受鼓舞。来源:中钢洛耐

04鹤岗:力争今年石墨产业产值翻一番

“梁惠玲省长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对2024年工作进行了一系列安排部署,明确了今年工作的施工图和任务书。”鹤岗代表团团长、鹤岗市委书记李洪国表示,鹤岗作为资源型城市,发展的基础在于经济转型,经济转型的核心在于产业培育,产业培育的关键在于以项目和科技为基础的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体系现代化,从而在质的有效提升中实现量的快速增长。他们将统筹好“稳”与“进”、“立”与“破”、“质”与“量”的关系,加快“两化”建设,在全省建好建强“重要能源及原材料基地”中发挥鹤岗作用。
一是在发挥优势的基础上科学规划产业布局。以煤炭产业为转型之基,突出鹤岗煤炭低砷、低磷、低硫、高发热量“三低一高”先天优势,在保障安全前提下,持续稳“煤”头、延“化”尾,力争煤炭年产量突破1400万吨,煤电化工产业产值实现新突破。以石墨产业为转型之核,突出石墨“储量大、品位高、可选性好”的资源优势,加力构建“1+N”石墨产业体系,力争今年石墨产业产值翻一番。以农业产业为转型之重,突出农业资源多样化优势,系统化提升农业科技化、机械化、智能化水平,确保粮食产量稳定在60亿斤以上,着力强化农产品深加工,推动冷水鱼养殖、林下经济等特色项目尽快形成影响力。以“四大经济”为转型之先,突出自然优势和空间优势,着力打造数字经济新动能、生物经济新基地、冰雪经济新标杆、创意设计新高地,推动形成新质生产力。
二是在激发动能的基础上切实提升产业水平。以科技创新激发产业活力,紧盯煤化工、石墨新材料、现代农业等重点产业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培育科技创新主体,组建石墨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以招商引资延伸产业链条,聚焦发达地区,锚定链主企业,着力招大引强,以招商补产业短板,形成产业发展和招商引资协调发展的良性循环。以人才工作保障产业发展,建立“政校企”技能人才培养联盟,开展订单式培养技能人才,不断优化人才结构,扩大人才总量。

三是在优化环境的基础上努力打造产业高地。深化“放管服”改革,最大限度缩减企业办事成本。优化企业包联机制,将“个转企”“小升规”纳入包联范围,将企业评价纳入干部考核内容。落实各项惠企政策,优化投融资机制,以良好环境打造产业发展新高地。

05重磅!中国五矿石墨高温纯化技术取得突破

1月28日,中国五矿石墨连续式高温纯化炉启动运行,此次投入使用的是国内首台套连续式石墨纯化装备,该装置的成功研制标志着我国石墨高温纯化技术取得重大突破,将极大提升我国石墨产业的国际竞争力。石墨连续高温提纯技术,一直是全球天然石墨行业亟待解决的关键问题,中国五矿联合国内热工装备龙头企业顶立科技,在较短时间内研制出连续式石墨纯化装备,突破石墨高温纯化关键技术,实现天然石墨高效、稳定提纯。该装备可快速将石墨纯度提升到99.99%以上,具有工艺简单、节能环保、自动化程度高等优势。

连续式石墨纯化设备的投入使用,标志着五矿石墨已经完成了石墨化学提纯和高温提纯的同步推进布局,将为打造石墨新材料产业集群提供有力支撑,全面提升我国石墨行业在全球的竞争力。
近年来,中国五矿快速建成全球最大的年产600万吨绿色智能矿石墨矿山项目、行业领先的年产20万吨选厂项目以及年产10万吨球形石墨项目,年产5万吨高纯石墨项目建设已完成a主体设备安装,即将投产,负极材料项目即将开工建设,五矿石墨打造了从石墨矿石到负极材料的全产业链,奠定了五矿石墨在行业的龙头地位。(粉体技术网)

06国际钢铁:2023年全球粗钢产量为18.827亿吨

据世界钢铁协会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12月份,全球71个纳入世界钢铁协会统计国家的粗钢产量为1.357亿吨,同比下降5.3%。2023年12月,非洲粗钢产量为190万吨,同比增长17.7%;亚洲和大洋洲粗钢产量为9640万吨,同比下降9.7%;欧盟(27国)粗钢产量为910万吨,同比增长2.7%;其他欧洲国家粗钢产量为390万吨,同比增长19.4%;中东粗钢产量为490万吨,同比增长9.6%;北美粗钢产量为930万吨,同比增长5.3%;俄罗斯和其他独联体国家+乌克兰粗钢产量为710万吨,同比增长11.8%;南美粗钢产量为320万吨,同比下降3.2%。

202312月,中国粗钢产量为6744万吨,同比下降14.9%;印度粗钢产量为1210万吨,同比增长9.5%;日本粗钢产量为700万吨,同比增长1.1%;美国粗钢产量为680万吨,同比增长7.6%;俄罗斯粗钢预估产量为600万吨,同比增长4.3%;韩国粗钢产量为540万吨,同比增长2.7%;德国粗钢产量为260万吨,同比下降2.3%;土耳其粗钢产量为320万吨,同比增长21.2%;巴西粗钢产量为250万吨,同比增长0.9%;伊朗粗钢产量为290万吨,同比增长12.1%

07工业利润:2023年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76858.3亿元 同比下降2.3%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76858.3亿元,比上年下降2.3%,降幅比1-11月份收窄2.1个百分点。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国有控股企业实现利润总额22623.1亿元,比上年下降3.4%;股份制企业实现利润总额56773.0亿元,下降1.2%;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实现利润总额17975.1亿元,下降6.7%;私营企业实现利润总额23437.6亿元,增长2.0%。

2023年,采矿业实现利润总额12392.4亿元,比上年下降19.7%;制造业实现利润总额57643.6亿元,下降2.0%;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实现利润总额6822.3亿元,增长54.7%。2023年,主要行业利润情况如下: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利润总额比上年增长157.3%,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增长71.9%,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增长28.0%,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增长26.9%,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增长15.7%,通用设备制造业增长10.3%,汽车制造业增长5.9%,纺织业增长5.9%,专用设备制造业下降0.4%,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下降8.6%,农副食品加工业下降11.0%,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下降16.0%,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下降23.9%,煤炭开采和洗选业下降25.3%,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下降34.1%。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33.44万亿元,比上年增长1.1%;发生营业成本113.10万亿元,增长1.2%;营业收入利润率为5.76%,比上年下降0.20个百分点。2023年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产总计167.36万亿元,比上年增长6.0%;负债合计95.57万亿元,增长5.9%;所有者权益合计71.79万亿元,增长6.2%;资产负债率为57.1%,比上年下降0.1个百分点。2023年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收账款23.72万亿元,比上年增长7.6%;产成品存货6.14万亿元,增长2.1%。

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每百元营业收入中的成本为84.76元,比上年增加0.04元;每百元营业收入中的费用为8.56元,比上年增加0.20元。2023年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每百元资产实现的营业收入为82.4元,比上年减少4.9元;人均营业收入为181.5万元,比上年增加5.9万元;产成品存货周转天数为19.3天,比上年增加0.9天;应收账款平均回收期为60.6天,比上年增加4.4天。12月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同比增长16.8%

08生态环境部:持之以恒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日前,生态环境部在京召开2024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会议总结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分析当前面临形势,安排部署2024年重点任务。会议指出,2024年是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一年,抓好以下八个方面重点任务。
一是积极推进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推动建立美丽中国建设实施体系和推进落实机制,研究制定成效考核指标体系及考核办法,分层次推动美丽中国建设地方实践。二是持之以恒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加强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三是积极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全力服务支撑经济运行持续好转,深入推进城市和产业园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推动实施生态环境领域重大工程。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健全全国碳交易市场,强化碳市场数据质量日常监管。四是加大生态保护修复监管力度。加强生态破坏问题排查整治,推动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强化生态安全风险防范。五是确保核与辐射安全。推动建立现代化核安全监管体系,加强核动力厂、研究堆、核燃料循环设施运行监督和环境监管,强化重点核设施退役治理工作。六是加强生态环境督察执法和风险防范。深入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持续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效能,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和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七是大力推进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加强生态环境科技平台建设,打造生态环境领域战略科技力量,促进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拓展数字技术应用。八是加快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改革,健全生态环境法规政策标准,加快建立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推进生态环保全民行动,深化生态环境和气候领域国际对话合作。
会议强调,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一年。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美丽中国建设为统领,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持续攻坚克难、深化改革创新,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稳定改善,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奋发有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新华财经 王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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